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2003/09/18/leisure/bcc/4261355.html 網咖不分級 青少年只能假日、白天時段進出 已經成為治安隱憂的網咖管理,經濟部完成了資訊休閒管理條例草案,將納入管理。未來不經合法登記的業者,將可處最高一百萬元的重罰。而網咖原則上不採分級管理,但未滿十五歲青少年只能在假日的白天時段進出,18歲以下嚴禁到網咖過夜。這項草案將在立法院新會期中排入優先立法。戴瑞芬報導 廣 告 地下網咖有多氾濫?經濟部商業司統計每三家網咖不到一家合法,合法登記的網咖只佔總家數的30%。 因此在資訊休閒管理條例草案中,商業司對未取得登記級營業的網咖祭出最高一百萬元的重罰。 草案中,對網咖原則上不採分級管理,但禁止賭博和色情功能的網路內容,網咖提供的遊戲軟體,也將授權由評鑑委員會審查。並明定網咖不得在高中,國中小學附近五十公尺內設置。 未滿十五歲的青少年,只能允許在假日的白天時段進出網咖,18歲以下未成年,禁止在深夜十一點到凌晨八點時段到網咖過夜,除非有監護人陪同。 商業司表示,這項草案在行政院會審議通過後,將安排在立法院新會期排入優先立法,一旦公佈實施,將會給予業者一年緩衝期進行申請登記。